根据《芝罘区事业单位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按照5%的抽查比例,从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烟台芝罘医院、烟台市芝罘区社会福利院、烟台市芝罘区山水龙城小学、烟台市芝罘区水利工程建设养护中心、烟台市芝罘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、烟台市芝罘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、烟台第八中学、烟台市祥和中学、西南交通大学烟台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、烟台市芝罘区西牟小学等10个单位作为抽查对象,于2021年9月13日至17日进行了双随机抽查,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: 烟台市芝罘区社会福利院未能够按照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及《实施细则》的要求按时做好相关工作,存在开展工作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名称不一致的情况。烟台芝罘医院、烟台市芝罘区山水龙城小学、烟台市芝罘区水利工程建设养护中心、烟台市芝罘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、烟台市芝罘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、烟台第八中学、烟台市祥和中学、西南交通大学烟台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、烟台市芝罘区西牟小学等9个事业单位均能够按照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及《实施细则》的要求按时做好相关工作;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正副本齐全,正本按要求悬挂;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公示;有稳定的办公场所及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、设备设施;能够按照单位章程及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各项工作,法人履职情况良好;有印章管理制度及印章使用台账,印章管理规范;财务独立且开办资金数额可以保障业务的正常开展,能够独立承担法人民事责任;没有抽逃开办资金、登记“双重法人”等情况;机构编制文件、人员编制花名册、人员变动等档案齐全。 2021年度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抽查工作烟台芝罘医院、烟台市芝罘区山水龙城小学、烟台市芝罘区水利工程建设养护中心、烟台市芝罘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、烟台市芝罘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、烟台第八中学、烟台市祥和中学、西南交通大学烟台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、烟台市芝罘区西牟小学等9个事业单位均为合格,烟台市芝罘区社会福利院核查评价结果为不合格。 芝罘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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