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淄博桓台县委编办“三抓三确保”全面落实部门“三定”规定
发布日期:2019-05-22字号:[ ]

“三定”规定执行是否到位,部门职责是否优化协调高效,是检验机构改革成果的重要标志。“三定”规定制定以来,县委编办进一步抓好部门职责落实工作,确保机构改革落地见效。

一、抓好检查排查,确保机构人员职责全面到位。以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《关于抓紧做好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组织各部门对照“三定”规定,对内设机构挂牌组建、人员设置、职能运转情况进行逐项排查,重点检查新职责划转和工作移交是否到位。要求部门系统梳理与划转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、文书档案等,确保职责、人员调整划转到位,机构运转顺畅。

二、抓好沟通协调,确保职责交叉边界精准清晰。对部门 “三定”规定中与其他部门存在的职责交叉或职责分工的情况,在制定审核“三定”规定过程,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协调对接,对危险化学品监管、自然灾害防救、机动车排气和扬尘污染防治、成品油监管等32项职责事项逐一进行研究,明确牵头、配合部门,确保职能职责界定合法合规、精准精细,经得住实践检验。经过督查评估,各部门涉及事项履职情况良好。

三、抓好清单调整,确保部门运行优化协调高效。做好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准备工作,以部门权责清单调整理顺相关工作为抓手,推动部门进一步理顺职责。部门对照法律法规和新的职责划分,逐项梳理调整后的权责事项,并以优化权力事项运行为导向,进一步优化内部处室职责分工,梳理调整部门内部、部门间以及上下级部门间的运行机制,实现优化协调高效,努力做到流程创新、模式创新、管理优化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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