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芝罘区多措并举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
发布日期:2018-09-27浏览次数:字号:[ ]

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,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,烟台市芝罘区编办不断强化监督手段,完善监督程序,细化监督内容,营造机构编制法规纪律不能违的良好氛围。

一是加强制度建设,健全监管体系。制定印发《芝罘区机构编制评估实施细则》、《芝罘区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实施细则(试行)》等文件,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度体系,严肃机构编制纪律。坚持问题导向,遵循依法依规、突出重点、注重实效、客观公正的原则,分类别细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指标,增强过程的科学性、针对性。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督查工作,针对不同事项采取不同的工作程序,不断提高结果的全面性、有效性。

二是突出重点领域,开展跟踪督查。结合推进“一次办好”改革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要求,细化机构编制评估和跟踪问效内容。围绕部门“三定”和机构编制调整文件,依据有关规定,采取外部调查和自我评价相结合的方式,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和执行情况评估问效,将督查工作不局限于书面材料的总结,通过走访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、访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、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形式的社会调查,全面评估部门的履职情况,切实推动部门(单位)依法全面履行职责。

三是强化结果运用,突出督查实效。运用大数据思维,对被监督检查单位进行全样本分析,全面评估问效部门的机构运行情况和履职情况,形成工作报告。对于机构编制督查中发现的问题,及时纳入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,实行动态销号管理,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。同时将督查结果作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、调整部门(单位)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,进一步增强跟踪问效工作的权威性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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